浙江省質督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情況通報 多家閥門、機電企業受檢
各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證后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省局《關于開展2017年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浙質特發〔2017〕24號),2017年9月至11月,省局組織對部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機構開展了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雙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按照“雙隨機”的原則,從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省級)和氣瓶檢驗機構數據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全省持證安全監察人員和特檢機構專業人員組成的檢查人員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抽查數量按照全省獲證單位總5%的比例要求,共抽查獲證單位89家,其中鍋爐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9家,壓力容器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13家,壓力管道設計、元件制造、安裝單位26家,電梯安裝修理單位20家,起重機械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13家和氣瓶檢驗機構8家。
(二)抽查方式和內容。抽查工作由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具體組織,采取臨時通知和直達現場的方式,通過巡查生產和檢驗現場,查閱質量管理體系建立與實施情況,抽查產品技術檔案和生產、檢驗檢測記錄與技術人員、作業人員交談提問等多種方法,對被抽查對象是否持續保持許可資源條件、有效實施質量保證體系和有效管控產品質量安全以及是否自覺接受安全監察機構監督檢查等多方面進行檢查,還重點對評審工作備忘錄中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同時通過座談、交流提問等方式對各地實施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情況、鑒定評審機構的工作質量和廉政方面情況進行了解。
(三)抽查總體情況。從抽查情況看,大部分獲證單位能持續保持許可資源條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相關標準的要求組織生產、檢驗檢測活動,有效實施和持續改進質量保證體系,注重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管控,自覺接受現場安全監察和產品安全性能監檢工作,認真整改發現的質量缺陷和安全隱患。未發現由于產品質量、安裝改造修理或檢驗檢測質量等原因而導致的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源條件方面。
1.部分獲證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數量不滿足許可條件,有的技術負責人的技術職稱不符合許可要求,有的焊接操作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作業證書過期。
2.部分獲證單位沒有按規定及時繳納部分質量保證體系人員的養老保險等。
3.部分檢驗人員、無損檢測人員沒有辦理執業注冊。
4.有的焊材一級庫中的焊接材料混批存放,焊條烘干設備用測溫儀表、溫濕度計、壓力表、測厚儀已超校準有效期。
5.有的不銹鋼材料的堆放場地沒有采取相應的保護隔離措施,有的缺少專用的不銹鋼卷板機等。
6.部分電梯和起重機械生產單位的檢測儀器設備超期未檢定。
7. 部分獲證單位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地址變更未到原發證機構辦理備案或辦理變更手續。
(二)質量管理體系方面。
1.部分獲證單位未開展內審和管理評審,或者盡管開展了內審,但未覆蓋所有的部門和要素;有的對內審發現的不符合項未采取有效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2.部分獲證單位未對合格供貨方和合格分包方進行有效管理,缺少與合格供貨方、分包方簽訂的協議和評價報告。有的存檔的合格供貨方、合格分包方的資質已過期。
3.部分獲證單位未見最新版標準等的發放和作廢版本的回收處置記錄,未對文件發放、回收進行控制,外來文件受控不規范,部分法規標準未受控或未及時更新,或者所引用的部分法規標準等已作廢。維保記錄、施工自檢報告、施工方案等未受控或不規范,有的未能提供制造、安裝改造修理過程工藝紀律檢查記錄。
4.有的內部培訓考核工作不及時,培訓內容不全面,有的沒有開展。
5.部分壓力容器制造單位缺少簡單壓力容器批量生產控制要素;質量記錄的保存期限不符合TSG21-2016要求。
6.部分管道設計單位未按規定向許可實施機關報送2016年度綜合報告。
7.部分獲證單位未制定產品批號和編號的編制方法,部分企業現場成品庫抽查的產品不具備可追溯性。
(三)產品質量和檔案管理方面。
1.有的壓力容器的設計文件中采用GB/T8163-2008標準,而制造采用GB/T3087-2008,但未辦理設計變更手續;設計計算書中缺安全泄放量計算。
2部分壓力容器制造單位缺少射線檢測操作指導書;壓力容器的竣工資料中,未將受壓元件法蘭列入材料清單。
3.有的氣瓶檢驗格式內容不符合TSG R0006-2014第7.8條的要求,如缺少編號、送檢單位等內容;氣密性試驗水池內壁未呈白色,不符合GB/T12137—2015第4.2條規定;鋼瓶檢驗后稱重未及時記錄。
4.有的壓力管道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未按要求逐批整理匯總產品檔案,有的單位每月只做1份檔案以應付檢查;部分單位的產品檔案不完整或不真實,如閥門裝配記錄與實際不符、缺密封面堆焊記錄、缺焊材入庫驗收記錄、熱處理記錄曲線缺爐批號、壓力試驗記錄中的試驗壓力與圖紙標注試驗要求與不一致等。
5.部分電梯制造單位產品部件出庫不規范,無相應記錄;個別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現場限速器超期未校驗,緊急操作裝置失效。
6.有的起重機械制造單位產品合格證、銘牌無制造許可證編號及有效期限信息;生產過程檢驗記錄、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三、存在突出問題的單位及處理意見
(一)寧波市欣昱豪機械有限公司、浙江中鼎建設機械有限公司、金華市凱信電梯有限公司、舟山市鼎興樓宇設備維護有限公司:單位技術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繳納養老保險或未能提供離職證明,不滿足許可規則要求,人員資源條件存在嚴重問題。
處理意見:對上述單位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分別由寧波、嘉興、金華市質監局、舟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調查處理,處理和落實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省局。整改后仍不滿足許可條件的,予以吊銷許可證書。
(二)溫州蘭克閥業有限公司:抽查時未能提供廠房場地土地使用證或租賃協議、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試驗儀器設備臺賬及檔案、專業技術人員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產品檔案等見證資料,當場由龍灣區質監局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停止生產,限期整改。
處理意見:對該公司予以全省通報批評,由溫州市質監局組織調查處理,處理和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省局,整改后仍不滿足許可條件的,予以吊銷許可證書。
(三)文成縣順興鋼瓶檢測有限公司:由于當地高速公路征地,該公司現有的辦公房及設備已拆除,新的工作地點尚未選好,企業已主動申請注銷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核準證。
處理意見:依法注銷該公司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核準證。
(四)寧波市鄞州科特建筑機械有限公司和波威(寧波)重型機械有限公司:人員條件嚴重不滿足許可要求。上述兩公司已主動申請注銷起重機械生產許可證。
處理意見:依法注銷寧波市鄞州科特建筑機械有限公司起重機械制造許可證,依法注銷波威(寧波)重型機械有限公司起重機械制造、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整改。各被抽查單位對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及時落實整改,按照抽查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備忘錄》內容逐條進行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報告省局和當地市局,所整改的內容在下次換證鑒定評審時,將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各地要對被抽查的獲證單位加強督促指導,嚴格閉環管理制度。
(二)加強現場檢查。各地要按照“雙隨機”的原則在“雙隨機”生產單位庫抽取被檢查單位,根據《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加強對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消除安全隱患,推動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三)嚴格許可審批。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審批實施機關要嚴格按照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要求把好受理審批關,各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要嚴格按許可規則要求進行評審,對其評審的事項負責。
附件:監督抽查獲證單位名單
- 上一篇:浙江永嘉甌北羅浮系統流程裝備、塘頭精密鑄造產業園 已進入全面 2018/1/26
- 下一篇:溫州泵閥工程研究院走訪上海滬工閥門廠有限公司 2018/1/26